【摘要】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的發布昭示著2021國考招錄工作的正式啟動,今年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是什么?其中關于基層工作經歷的部分是如何界定的呢?
一、報考公務員需要哪些條件?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(二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間出生),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(1979年10月以后出生);
(三)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;
(四)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;
(五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;
(六)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七)具有大學??萍耙陨衔幕潭?
(八)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二、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?
(一)定義
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、國有企事業單位、村(社區)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。
包括:
(1)①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②國有企事業單位③村(社區)組織④其他經濟組織⑤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。
(2)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,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
(3)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
(二)年限計算方法
1、起始時間:
第一類:在基層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,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。
第二類:參加“大學生村官”、“三支一扶”(支教、支農、支醫和扶貧)、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”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,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。
第三類: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(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)初次就業的人員,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。
第四類: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(該基地為基層單位)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,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,自報到之日算起。
第五類:在其他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,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。
第六類: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,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。
第七類: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,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。
2、截止時間:
每年的情況有所不同,以當年公告為準。
注意: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,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,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,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,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。
關于考試的消息考生們可以及時關注相關考試公告,以積極的心態投入備考之中,2021爭取上岸!
(責任編輯:)